新冠肺炎更名,实施乙类乙管!老年人该如何应对与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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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并解除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自2023年1月8日起将对新冠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

(截图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更名和取消甲类管理后,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管理有哪些变化?个人与家庭该如何科学应对与防护?

为何将“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020年1月20日,经报国务院批准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解读问答中表示:当时命名为“新冠肺炎”,主要考虑疫情初期病例大部分有肺炎表现。随着奥密克戎变异株成为主要流行株以后,致病力减弱,仅有极少数病例有肺炎表现。考虑到肺炎仅反映了病毒感染后较为严重的患病状况,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临床特征,将“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更加符合目前的疾病特征和危害。

当前,从病毒变异情况看,国内外专家普遍认为病毒变异大方向是更低致病性、更趋向于上呼吸道感染和更短潜伏期,新冠病毒将在自然界长期存在,其致病力较早期明显下降,所致疾病将逐步演化为一种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

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基础等因素,我国已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

实施乙类乙管,防控措施有何不同?

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提出,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截图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实施“乙类乙管”后,防控工作要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的目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国家疾控局传防司司长雷正龙表示,在疫情防控方面,“乙类甲管”与“乙类乙管”的不同,主要体现在报告时限、隔离措施、区域管理、交通卫生检疫这几个方面。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目前,我国法定的乙类传染病共有27种,除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还有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麻疹、狂犬病、肺结核、登革热、血吸虫病等。

重点人群该如何应对?

在疫情防控新形势下,“乙类乙管”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有了更加精准科学的防控措施。尤其是对老年人、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一系列的医疗资源准备和就医保障措施,包括:

进一步推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高老年人群覆盖率。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的人群和免疫力低下的人群,在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满6个月后,可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强化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重点机构防控;对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及时指导开展抗原/核酸检测。

实施分级分类诊疗,使重症高风险人员及时得到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特别对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要实施分级健康服务;三级医院要为基层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在病情变化需要就诊时提供绿色通道。

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为农村老年人、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提供就医保障等。

个人应当如何防护?

同时,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等5个文件,提出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疫行为准则:

1.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降低重症发生风险。

2.在疫情流行期间,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人群尽量减少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确需前往应全程佩戴口罩。

3.在疫情流行期间,不建议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免疫力较弱的人群进行长途旅行。

4.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等人群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及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5.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等人群应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注意药品适用人群范围和多种药品合并使用禁忌,患者本人或监护人要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及时就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倡导个人继续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按照要求分级分类就诊。《总体方案》指出,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大家要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保持人际距离,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

疫情严重时,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病毒在不断演变,而我们也做好了充分的应对准备。走出疫情已成定局,相信在全民的努力下,终将逾越寒冬,春山可望。

资料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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